山西3死5伤交通事故调查公布的情况显示,这是一起因一辆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掉头,以及另一辆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未按规行驶、制动系统不合格且车速过快,最终追尾前方停驶的小型专用客车所引发的责任事故。
事故涉及的主要责任单位包括山西恒程汽运有限公司、清徐县刚刚运输有限公司以及山西星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发现,这两家运输公司均存在安全管理漏洞,包括未有效监督车辆安全检查、驾驶员培训不足等问题。
事故中的关键人物,即两位重型半挂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时均排除了酒驾和毒驾的可能。
事故现场位于一段长下坡的国道上,设有禁止掉头标志,但夜间视线不佳可能是影响因素之一。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车辆及货物损坏,以及死伤者的医疗与赔偿费用。
根据灵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豪沃牌重型半挂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解放牌重型半挂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小型专用客车驾驶员及乘客无责任。
针对责任单位,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要求灵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书面检查。
对于相关责任人,包括驾驶员和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建议给予相应法律制裁和经济处罚。
此外,事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也受到了审查。山西恒程汽运有限公司和清徐县刚刚运输有限公司虽然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但在日常车辆管理和驾驶员教育培训方面存在不足。
例如,肇事驾驶人未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企业也未采取针对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