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镇人民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公开信

政务   2024-12-20 21:10   安徽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根据区政府森林防灭火禁火令规定,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为本轮全区森林防灭火期,春节至清明是森林防灭火紧要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希望全区广大城乡居民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灭火意识,务必做到:

一、防灭火期内,全区林区、林缘严禁野外违规用火。

二、进山上坟祭扫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烟花爆竹等,做到文明祭祀。

三、在林内和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燃篝火、野炊、炼山、烧荒、烧田埂等。

四、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森林公园,发现他人携带火种使用明火的,应及时进行制止。

五、进入林区要听从森林防灭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六、发生森林火灾要积极参与扑救,服从扑火组织统一指挥调度。

七、负责对返乡、外来探亲人员森林防灭火政策的宣传,教育他们 不擅自携带火种、不持明火上山,真正做到森林防灭火全覆盖。

八、加强对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的教育与监护,严防发生玩火烧山行为。

九、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并扫描“防火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十、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村委会报告,拨打119、110报警;切忌只身扑火,这样不但会失去扑灭火灾的最佳时机,使火势蔓延,还会对人身安全构成危害。公安机关将加大对野外火源的管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对野外用火不听劝阻的,一律拘留;造成后果的,一律批捕。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及林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宜秀、和谐平安宜秀作出应有的贡献!

         

 

宜秀区大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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