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明伦率队赴宿州市开展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政务   2024-11-04 18:22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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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至11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率执法检查组赴宿州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陶明伦强调,要牢牢把握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围绕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发挥学校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的特点优势,强化社会的协同力量,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推动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为中国式现代化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检查组先后深入埇桥区第十一中学、埇桥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东关街道大泽社区、宿州市检察院,实地检查家庭教育工作,认真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埇桥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指导工作。陶明伦一行仔细听取情况介绍,勉励指导中心发挥专业优势,把握青少年的成长规律,普及立德树人的家庭教育理念,帮助家长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扣好“第一粒扣子”,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提供支持帮助。

东关街道大泽社区是全国十佳社会心理服务社区、省家庭教育先进集体。陶明伦走进社区,认真察看“四点半课堂”硬件设施,详细了解社区家事调解闺蜜团等特色做法,陶明伦对社区的创新实践给予肯定,强调社区作为社会联络家庭的“最后一公里”,要加快构建居民群众家门口的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打造特色工作品牌。

在宿州市检察院,陶明伦先后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暖心驿站、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听取了“燕护雏”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介绍,查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果。他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对照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的条款规定,分级分类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推动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省人大代表的工作建议,陶明伦不时和与会人员深入交流。他指出,重视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制定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就是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征程需求,以法治的力量来推动、促进家庭教育发展。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用好富有地域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帮助青少年从中汲取道德滋养、赓续红色血脉。

陶明伦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督促家长牢固树立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传承弘扬优良家风,倡导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陶明伦指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要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推进家庭、学校共同教育。学校在弥补家庭教育缺失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重点关注特殊家庭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用好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访等方式,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让家庭教育不留真空、不落下一个孩子。

陶明伦强调,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律法规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发力,形成协同工作机制。政府要加强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供给,加快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妇联承担着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要统筹协调各类资源,进一步扩大优质家庭教育资源的覆盖面。社区要发挥“地利”优势,面向中小学生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社会责任感。

陶明伦指出,要着力提高法律法规的普及度和知晓率,组织好对重点法律法规条文内容的宣讲解读,结合公众热议的问题,推动以案释法,用百姓身边事来现身说法。执法检查组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连同审议意见一并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各级人大要协同抓好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交办及跟踪督办工作,共同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冰冰,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责编:张   全
编辑:徐   琪

校核:李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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