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陇南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施行发布会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李宏武出席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候选人李逢春,副市长郝爱龙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候选人崔珍康主持。
李宏武指出,制定出台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实践。近年来,我市围绕“三城五地”目标定位和“四抓四提”重点举措,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重要抓手,努力建设美丽新陇南,擦亮生态底色。市人大常委会接续开展“万名人大代表助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推动解决了一些城乡环境卫生堵点、难点问题。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城乡环境卫生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深化工作成果,解决实际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制定出台条例,旨在以法规形式提升固化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协同一致抓好落地实施,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教育,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健全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把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推向更高水平。
李逢春就条例制定的必要性、依据和过程、主要内容和特色作了介绍,并希望社会各界关注立法、参与立法、宣传立法、支持立法,共同推动我市立法工作迈向新水平,为法治陇南建设和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郝爱龙要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注重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条例有效落实,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
条例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围绕贯彻实施条例进行发言。
来源;陇南人大
监制:陈 坤 审核:常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