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好消息!
吉林省民政厅出新政策啦!
为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11月6日起,
全省范围内不再办理老年优待证,
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
继续享受老年优待政策!
近日,吉林省民政厅(省老龄委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不再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吉民函〔2024〕42号),决定自2024年11月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停止办理《老年优待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老年人优待政策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实际操作中,办理《老年优待证》过程繁琐,给老年人带来了不少困扰。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这一环节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吉林省民政厅决定停止办理《老年优待证》,将老年享受优待政策的凭证统一到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上。这一举措旨在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解读:不再办理《老年优待证》不是取消老年人优待政策,而是将老年享受优待政策的凭证,统一到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上,原已办理的《老年优待证》根据需要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