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历可入户!广州放宽入户条件

文摘   2024-11-18 17:16   广东  

11月18日,广州发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规定(修订稿)》),提出广州将新增安居乐业入户、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允许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广州、新增投资纳税入户等修订内容。

此次《规定(修订稿)》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拓宽渠道、分类施策、入户全覆盖”为目标,对入户文件进行“五合一”整合简化,并对入户条件进行“二宽二增一优化”六大方面调整。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广州市迁入户政策体系共5份文件合计62条,修订后整合为1份文件合计31条,明确广州市引进人才、政策性、积分制、投资纳税、安居乐业五种入户类别和相应条件,力争实现“全市通办、全程网办”,提高迁入户服务效能。

广州7区新增安居乐业入户

考虑广州作为超大城市,区域人口密度区域分布不均现象较突出,本着合理有序、渐进适度的原则,兼顾“增量”“存量”需求,广州实施区域差别化安居乐业入户,对“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广东省和广州市房地产协会专家委副主任委员欧江波介绍,新增的安居乐业入户可以理解成“安居”和“乐业”两个方面,即入户人员需同时满足购房条件和就业缴纳社保条件。

在欧江波看来,安居乐业入户将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带动农村转移人口尤其是其中的常住人口本地化,有望成为广州市中长期住房需求的重要支撑,将催生和激发一定的新增住房需求,包括吸引外地人才到穗就业并购房的新增需求,以及现在租住房屋的非户籍人口购买产权住房的购房需求。

“这次广州户籍迁入制度修订,是非常合理的、必要的,既契合广州人口增长和布局优化的实际需要,也契合广州房地产发展形势和布局优化的实际需要,预期会产生多方共赢的效果。市民和市场宜理性看待这次政策修订。”欧江波说。

安居乐业入户条件如下:

在广州安居乐业入户实施区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

(一)住宅房屋产权为一人所有的,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二)住宅房屋产权为与配偶、成年子女共有的,有产权人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所有产权人均可申请。

(三)住宅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须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并公证确定其中一人申请,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申请人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通过二手房申请安居乐业入户,要求该住宅房屋原户口全部迁出且3年内未用于办理过安居乐业入户。

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安居乐业入户条件。

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

入户条件简化为三指标

根据《规定(修订稿)》,广州将优化积分制入户方式。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累计积分分值达到年度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即可申请入户,并放宽积分制入户年龄限制,申请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同时,广州简化指标条件,明确积分制入户指标由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年龄3项指标组成。

在积分制入户分数线确定方面,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将以吸纳更多人才为原则,参考往年积分制入户入围人员的最低分数情况,综合考虑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承载能力,科学合理设置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并尽快公布。

积分制入户条件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

(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学历可直接入户广州

《规定(修订稿)》提出,广州将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全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入户(不受年龄、社保等限制)。一方面放宽年龄限制,博士、硕士、本科入户年龄条件均放宽5岁,其中博士由50周岁放宽到55周岁;硕士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本科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
另一方面降低学历门槛,允许大专学历入户,需满足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条件。

新增投资纳税入户

考虑广州外来人口超千万,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满足各类人群入户需求,《规定(修订稿)》新增投资纳税入户,对“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市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调整后,广州户籍迁入将分为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安居乐业入户五个类别。

调整老年人投靠入户、退役军人入户条件

《规定(修订稿)》明确,广州将放宽政策性入户条件。适度放宽老年人投靠入户限制,将投靠子女入户需“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条件限制,调整为“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

同时完善安置入户类人员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补充“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本人及随调随迁家属入户条件。

自2019年广州市迁入户政策制定实施以来,广州市户籍人口稳定增长、人口结构持续优化,年均户籍迁入人口约2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

目前,国内除个别超大城市以外,均已全面放宽放开落户限制。广州市学历入户门槛相对较高,多样化落户途径不足,尚存在较大优化调整空间。本次政策修订将在保持现行广州市迁入户政策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统筹整合、优化调整,具备较强可行性。

接下来,政策修订将进一步优化户籍管理工作制度供给,有利于加快推进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让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来穗人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广州高质量发展。

《规定(修订稿)》全文如下: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为实施更加积极的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政策,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广州市现行迁入户政策进行修订,起草了《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共30日。

二、获得修订稿全文及起草说明的途径

三、意见反馈途径

(一)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中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公告评论区发表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gzfgwshc@g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

来源 | 南方日报

编辑 | 陈观娴

审核 | 吴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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