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付成聪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4次集中(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条例精神。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专题研讨。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要坚定政治立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在大是大非等原则性、根本性问题上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二要把牢工作主线。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新时代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总体要求。三要增强工作质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在学思践悟中找到做好工作的方法路径,找到破解难题和打开困难局面的科学方法,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本领。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要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托援藏企业优势资源,深度开发区外就业岗位,常态化开展“走出去”“请进来”交流合作。要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加大惠民政策落实,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走向现代化。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依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持续深化“三个意识”教育,在“导”上想办法,不断提升“导”的能力。要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充分发挥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机制作用,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着力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民族宗教工作监督指导。要主动担当作为。县级领导同志要带头深入联系寺庙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督促属地乡镇、寺管会从严履行寺庙管理职责,摸清底数情况;统战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业务主管部门职责,推动寺庙管理各项措施落实;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形成宗教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深入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藏传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引导藏传佛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常态化推进“遵循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减轻信教群众宗教负担。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在家县级领导、二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县(中、区、市)直各单位,就近乡(镇)、寺管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