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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澄迈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全县在建项目参建单位:
为深化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高我县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提示的函》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责任
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提取管理办法》、《关于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取使用的通知》要求,正确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要熟悉《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表,每月对本企业所属的建设项目开展至少1次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统一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管理,科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在澄在建项目要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为目标,全面提高物防、技防水平,推动建筑工地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规范化、管理流程程序化,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
(一)全面推广执行“安全日志”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制度,督促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负责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组建应急队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记录,提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通过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二期),自主选择建筑起重机械在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终端设备供应商(http://sys.hizj.net:8156/public/list),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在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二期)终端设备功能,实现建筑起重机械全过程标准化可视化监管。
三、加强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为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差异化”管理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于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的项目,减少检查频次;对于未按要求落实的项目,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整改未到位的项目,定期以工作信息的形式,通过局微信工作号全县通报批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罚,并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诚信扣分。
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澄迈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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