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附件
一、基本情况
家用电器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产品。近年来,我国家电生产制造技术水平和保有量持续提升,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据有关机构测算,我国主要家电保有量已超 20 亿台, 年运行能耗超 1 万亿千瓦时;报废量逐年增加,2021 年主要家电报废量约 2 亿台,大量家电已到更新换代阶段。总的看,我国家电更新升级潜力大,农村及部分地区家电保有量仍有提升空间,高效节能家电仍需大力推广,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需进一步健全。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家电更新升级,对提升家电产品供给质量,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动家电及上下游关联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能效达到节能水平(能效 2 级)及以上的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在用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热水器、吸油烟机、燃气灶等主要家电中能效达到节能水平(能效2 级)及以上的占比较 2021 年提高 10 个百分点,实现年节能量约1500 万吨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碳约 2900 万吨。废旧家电规范化回收处理率进一步提升,家电生产、销售、服务、回收、拆解等产业链循环更加顺畅,家电更新升级对扩大消费的支撑能力有效增强。
三、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积极稳妥实施家电更新升级
(一)持续提升高效节能家电供给能力。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品绿色设计,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工艺和绿色制造技术,强化高效节能家电等高端产品供给。推广使用低(无)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洁剂。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加快产品创新迭代,优化家电产品功能款式,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业务,推进产品节能设计与制造一体化。支持产业上下游协同合作,推动家电行业实现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鼓励建设高水平绿色低碳家电工厂、园区和供应链体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环境准入等政策要求,有序推动低效落后家电产能退出。严格执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能效水平达不到标准规定的家电产品。
(二)大力推动家电更新升级。结合开展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鼓励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方式,促进高效节能家电更新升级。鼓励相关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推动高效节能家电下乡。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通过设置产品销售专区、突出显示专有标识等措施,积极引导消费者选购高效节能家电。支持企业完善家电售后服务、维修、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服务体系,创新服务产品,实现消费增值。大力普及家电节能和安全使用年限知识, 引导消费者及时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产品。
(三)不断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家电产业链协同创新, 加强家电领域数字化、绿色化技术协同攻关,积极开展变频、高精度传感、系统优化与仿真、芯片、功率模块等基础性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高效节能家电核心零部件、集成电路、智能化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家电产品和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语音、图像识别、深度学习算法、5G 等新兴技术融合发展。
四、规范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加快促进产业链循环畅通
(一)畅通废旧家电回收处置。完善废旧家电回收设施网络布局,支持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城市、街道、社区、家庭相贯通的回收体系。鼓励上游制造厂商、中游零售企业、下游回收处理企业开展合作,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推动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助力畅通家电产业链循环。支持家电销售企业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通过上门回收、免费拆装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废旧家电回收率。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需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鼓励回收企业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信息登记,加强收集、存放、转运、处理等环节信息化管理,实现可查询可追踪。
(二)提升废旧家电拆解利用水平。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分选、拆解、处理等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提高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废旧线路板处置、元器件无损化高效处理、稀贵金属提取等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再生塑料绿色处置和利用,促进废塑料高纯度分选和高值化改性。加强废旧液晶面板、聚氨酯、热固性塑料、玻璃(碳)纤维等低值材料资源化利用技术创新,提高废旧家电及再生资源处理附加值。推进优质拆解处理企业做大做强,严厉打击非法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