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服务指南(2024-2025)

民生   2024-12-08 23:02   辽宁  

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助力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朝阳市就业政策服务指南(2024-2025)》,共计24项内容,现予发布,以方便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及时知悉最新的就业政策、获取便捷的就业服务。

一、就业登记

适用对象及条件: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辽宁人社小程序等;

2.线下办理: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单位就业登记可通过劳动用工备案自动生成。

办理要件:

1.用人单位招(录、聘)用劳动者(非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及时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1)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分支机构提供法人营业证照及其授权文件,网络创业以及“多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如上述证照信息变更的,需及时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再次办理业务时无需再次提交);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1份(用人单位签章);

(3)劳动用工备案表1份。

2.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应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3.劳动者转化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政策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28号令,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2.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0〕24号);

3.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辽人社〔2022〕22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62    北票市:5877806

凌源市:6806030    建平县:7813993

喀左县:4829396    朝阳县:8996110

龙城区:3721072    双塔区:3990510

二、失业登记

适用对象及条件: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百度);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辽宁政务服务网、辽事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辽宁人社小程序等;

2.线下办理: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要件: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政策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28号令,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2.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0〕24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

5.关于加快促进全省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35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62    北票市:5877806

凌源市:6806030    建平县:7813993

喀左县:4829396    朝阳县:8996110

龙城区:3721072    双塔区:3990510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政策

服务对象: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2.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7.其他流动人员。

经办流程:

1.线上办理:通过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线上申请,个人需实名认证,单位存档的需上传单位介绍信。符合条件的档案转出时限为10个工作日,档案接收时限为5个工作日;

2.线下办理:即时办理,并提供一次性告知服务。

线下办理要件:

1.档案接收:

个人委托存档: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单位集体委托存档: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

2.档案转出:

个人委托存档: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开具的调档函;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开具的调档函。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辽宁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245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176    北票市:5822745

凌源市:6823831    朝阳县:8996221

建平县:7814830    喀左县:4823636

双塔区:3990522    龙城区:3713961

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适用对象:从2023年开始,应届毕业且在朝阳市域内企业(不含中(省)直企业)和科研院所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以及省委选调生。其中博士不受是否为应届毕业生限制,企事业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均可享受。

适用条件: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须签订3年及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开展全职工作并缴纳满6个月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应届硕士和应届本科生,分别给予为期3年每年24000元、10000元、5000元的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

申领办法:补贴申请推行“全程网办”,高校毕业生本人作为申请人,在“朝阳政务服务网”(zwfw.chaoyang.gov.cn)“一件事办理”专区或“辽事通”APP一件事专区“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平台申报。

办理要件:1.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2.高校毕业生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书;3.在企业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下载的《劳动用工备案表(一)》、工资凭证;在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就业的,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在机关单位就业的,提供本人《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朝阳市“高校毕业生留朝来朝”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和《朝阳市“高校毕业生留朝来朝”一次性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朝委人才办〔2023〕2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52    北票市:5877015

凌源市:6826610    朝阳县:8996220

建平县:7816871    喀左县:4881388

双塔区:3990515    龙城区:3713711

五、一次性扩岗补助

适用对象及条件: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

政策标准:每人1500元。

政策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

申领办法:企业到养老保险参保地对应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要件: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认定表;2.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无法查询到的相关佐证材料。

政策依据:

1.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24〕23号);

2.转发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181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62    北票市:5877855

凌源市:6806021    朝阳县:8996110

建平县:7813993    喀左县:4828881

双塔区:3990515    龙城区:3720086

六、一次性求职补贴

适用对象及条件:朝阳市内高校中,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1200元。

申领办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经院校初审和公示后,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按规定拨付。

办理要件: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资格证明复印件;

3.毕业生提供申请补贴所需的身份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经年检后的《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佐证材料;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就业创证首页及援助状态页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由所在院校认定)等佐证材料;

(4)特困人员毕业生提供特困证明等佐证材料;

(5)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烈属身份的相关证明等佐证材料;

(6)符合条件的孤儿提供民政部监制的《儿童福利证》等佐证材料;

(7)残疾人毕业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等佐证材料;

(8)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的银行贷款合同等佐证材料。

4.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政策依据:

1.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24〕23号);

2.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3.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62    北票市:5877855

凌源市:6806021    朝阳县:8996112

建平县:7817871    喀左县:4828881

双塔区:3990515    龙城区:3720086

七、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适用对象: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

适用条件:经人社部门认定并接收就业见习人员。

补贴标准:见习期满留用率50%(含50%)以下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留用率超过50%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300元。

申领办法:见习单位在本年度见习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要件:

1.《朝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朝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花名册》;

3.《朝阳市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领取确认表》;

4.《朝阳市青年就业见习结束认定表》;

5.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或有效凭证;

6.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朝阳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发〔2023〕14号);

2.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3.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62    北票市:5877855

凌源市:6806021    朝阳县:8996110

建平县:7813993    喀左县:4828881

双塔区:3990515    龙城区:3720086

八、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适用条件:补贴对象与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领办法:企业到所在地对应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要件:

1.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岗位)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单);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5.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2.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62    北票市:5877855

凌源市:6802966    朝阳县:8996110

建平县:7813993    喀左县:4828881

双塔区:3990515    龙城区:3720086

九、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适用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办法: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社保卡)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银行账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等材料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政策依据:

1.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发〔2022〕26号);

2.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3.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62      北票市:5877855

凌源市:6806021      朝阳县:8996110

建平县:7813993      喀左县:4828881

双塔区:3990510      龙城区:3720086

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

适用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和单位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从企业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当月算起,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领办法:企业向所在地对应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四)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五)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2.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58      北票市:5877838   

凌源市:6806021      朝阳县:8996110      

建平县:7813993      喀左县:4829396

双塔区:3990510      龙城区:3721188

十一、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享受税收政策

适用对象及条件: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有偷逃税行为、失信的企业除外)。

享受政策: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招用重点群体人员的企业,按每人每年7800元给予税费减免。

申领办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要件:

1.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税收优惠认定申请表;

4.招用人员填写的未享受过税收优惠政策(含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及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承诺书。

政策截止期限: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2.关于进一步扶持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9〕145号);

3.关于享受税收政策企业及个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函〔2019〕205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5.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7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7.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23〕195号);

8.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4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58    北票市:5877838

凌源市:6806021    朝阳县:8996110

建平县:7813993    喀左县:4829396

双塔区:3990510    龙城区:3721188

十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适用对象及条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人员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及期限:

1.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和单位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岗位补贴。不超过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领办法:

1.申请。用人单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发放补贴。经过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4.公示。年度对公益性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享受补贴时间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办理要件:

1.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2.安置单位银行账户;

3.工资支付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4.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岗位补贴申请表;

5.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岗位补贴扣减人员及金额明细表。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2.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40    北票市:5877800

凌源市:5877800    朝阳县:8996110

建平县:7816871    喀左县:4828881

双塔区:3990509    龙城区:3721009

十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适用对象:

(一)个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符合以下身份条件的创业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小微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适用条件:

1.个人: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及期限: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对还款积极、带动性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申领办法: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主体向经营实体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后,联合财政部门和贷款银行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经担保、公示后,由银行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企业)账户。

办理要件:

1.个人申请需提交:

(1)《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登记表》;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3)贷款申请人信用报告(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已婚的还应提供配偶的信用报告);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十类人员对应的身份材料;

(6)其他材料,如经营场地产权凭证、银行流水等;

(7)《借款人反担保承诺书》;

(8)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已婚,需要提供配偶方以上材料)。

2.小微企业申请需提交: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吸纳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相关身份材料;

(3)全体职工花名册,并标注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企业盖章);

(4)企业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可参见“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5)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抵押材料,不动产权属资料(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生产设备、船舶权属资料等。(自行准备即可,无需提供给人社部门)。

政策依据:关于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发〔2024〕8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47    北票市:5877833

凌源市:6806028    朝阳县:8996109

建平县:7817871    喀左县:4828881

双塔区:3990523    龙城区:3721030

十四、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及条件:首次在朝阳市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

申领办法: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资料。

办理要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2.法人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银行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政策依据:

1.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辽政办发〔2022〕30号)

2.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24〕23号);

3.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4.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47    北票市:5877833

凌源市:6806028    朝阳县:8996109

建平县:7817871    喀左县:4828881

双塔区:3990523    龙城区:3721030

十五、创业场地补贴

适用对象及条件:在朝阳地区登记注册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以下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补贴标准:根据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每月4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实际年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申领办法申请人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并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身份和创业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审核合格后公示拟补贴对象和金额。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补贴支付。

办理要件:1.《朝阳市创业场地补贴申请审批表》;2.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领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除外);4.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5.经营场所房屋所属证明(房产证复印件);6.经营场所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创业经营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申领人员对应的身份材料。

政策依据:

1.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24〕23号);

2.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3.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47     北票市:5877833

凌源市:6806028     朝阳县:8996109

建平县:7817871     喀左县:4828881

双塔区:3990523     龙城区:3721030

十六、创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适用条件:

1.年龄范围:男性年龄在16-60周岁,女性年龄在16-50周岁,已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除外。

2.参加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需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且每人累计最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3次。

3.在培训期间需保证培训课时,并在培训结束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创业引导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次500元,创业指导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次2000元。

申领办法:创业培训课程结束后,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学员以创业培训机构为单位向当地创业培训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创业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管理部门通过第三方托管银行将创业培训补贴直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学员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办理要件:

1.开班审批表;2.人员花名册3.学员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汇总表;4.《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5.《职业培训(鉴定)补贴个人申请表》;6.学员本人《就业创业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7.学员本人个人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8.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

2.关于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创业培训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98号);

3.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4.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43    北票市:5877850

凌源市:6806069    朝阳县:8996111

建平县:7831986    喀左县:4890799

双塔区:3990515    龙城区:3721021

十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适用对象: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单位。

适用条件:参保既享受。

政策标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和个人缴费分别为0.5%。

申领办法:免申即办。

政策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发〔2024〕1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5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61    北票市:5877899

凌源市:6806020    朝阳县:8996109

建平县:7815845    喀左县:4829396

双塔区:3990511    龙城区:3721025

十八、失业保险金

适用对象:按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

适用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待遇标准:自2024年5月1日待遇期开始,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1445元/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1530元/月)。保持过渡期内脱贫攻坚政策规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稳定,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喀左县、建平县5个县(市)继续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1530元/月),政策执行期至2025年底。

申领办法:

1.线上办理:可选择登录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申领。 

2.线下办理: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申领。

办理要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1〕26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辽人社〔2021〕3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861    北票市:5877899

凌源市:6806020    朝阳县:8996109

建平县:7815845    喀左县:4829396

双塔区:3990511    龙城区:3721025

十九、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及条件:依法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用1年以内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转岗(改变职业工种)1年以内,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技能岗位员工。

政策标准: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年限按照实际培训期限(不超过备案期限)执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按规定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不兼得。

申领办法:1.企业自身意愿协调对接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内的培训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书。2.报企业属地人社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股)室审核备案、同时报市人社局职建科备案。3.在全省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培训信息。4.经审核备案后开展培训。5.属地人社主管验收培训情况后组织技能等级认定。6.取得相应证书后,按合格人员申领培训补贴。

办理要件:1.开班审批表。2.人员名册。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5.培训课程计划。6.企业与学员签订培养协议书。7.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8.1年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9.企业与培训机构委托培训协议书。10.培训音像资料。11.合格人员名册(带证编号)。12.核定验收单。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4〕1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98    北票市:5877870

凌源市:6806048    朝阳县:8996220

建平县:7828044    喀左县:4823099

双塔区:2853220    龙城区:3721019

二十、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适用条件:根据就业重点群体基础情况、个人意愿、就业预期等,指导引导劳动者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对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支持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培训期满后转为技工院校正式学生。

政策标准:参照《2024年朝阳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执行(112个工种,标准不同),其中高技能培训补贴3000元。

申领办法:1.自身意愿对接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内的培训机构。2.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报属地人社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股)室审核备案。3.在全省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培训信息4.经审核备案后开展培训。5.属地人社主管验收培训情况后组织技能等级认定。6.取得相应证书后,按合格人员申领培训补贴。

办理要件:1.开班审批表。2.培训学员登记表。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5.人员花名册。6.培训课程计划大纲。7.培训教材证明。8.培训音像资料。9.合格人员名册(带证编号)。10.核定验收单。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2.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98    北票市:5877870

凌源市:6806048    朝阳县:8996220

建平县:7828044    喀左县:4823099

双塔区:2853220    龙城区:3721019

二十一、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辽宁籍或在辽宁就读外省户籍的毕业离校3年内未就业(不含曾就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记录为准)及2024届至2026届毕业学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

适用条件:按照社会需求大、就业前景好、适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原则。

补贴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至2000元,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至1500元,其中高校(含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面向本校毕业学年毕业生开展培训的,补贴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

申领办法:1.自身意愿对接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内的培训机构。2.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报属地人社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备案。3.在全省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培训信息。4.经审核备案后开展培训。5.属地人社主管验收培训情况后组织技能等级认定。6.取得相应证书后,按合格人员申领培训补贴。

办理要件:1.开班审批表。2.培训学员登记表。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5.人员花名册。6.学信网学籍证明。7.培训课程计划大纲。8.培训教材证明。9.培训音像资料。10.合格人员名册(带证编号)。11.核定验收单。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2.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98    北票市:5877870

凌源市:6806048    朝阳县:8996220

建平县:7828044    喀左县:4823099

双塔区:2853220    龙城区:3721019

二十二、技师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及条件:与企业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具备申报评定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在职职工。

补贴标准:职工经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按照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已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经培训取得其他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按照3500元标准给予补贴;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培训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申领办法:1.自身意愿对接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内的培训机构。2.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报属地人社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股)室审核备案。3.在全省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培训信息。4.经审核备案后开展培训。5.属地人社主管验收培训情况后组织技能等级认定。6.取得相应证书后,按合格人员申领培训补贴。

办理要件:1.开班审批表。2.人员名册。3.培训学员登记表。4.培训课程计划。5.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6.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7.3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8.企业与培训机构委托培训协议书。9.培训音像资料。10.合格人员名册(带证编号)。11.核定验收单。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2.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98    北票市:5877870

凌源市:6806048    朝阳县:8996220

建平县:7828044    喀左县:4823099

双塔区:2853220    龙城区:3721019

二十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适用对象及条件:通过政府补贴性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合格人员。

补贴标准: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五级)140元、中级工(四级)190元、高级工(三级)250元、技师(二级)370元、高级技师(一级)570元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申领办法:1.自身意愿对接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内的培训机构。2.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报属地人社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股)室审核备案。3.在全省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培训信息4.经审核备案后开展培训鉴定。5.证书上网数据公布。6.取得相应证书后,按合格人员申领培训补贴。

办理要件:1.开班审批表。2.人员名册。3.培训学员登记表。4.培训课程计划。5.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委托培训协议书。6.培训音像资料。7.核定验收单。8.证书数据网上公布后的合格人员名册(带证编号)。9.申领补贴表。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2.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98    北票市:5877870

凌源市:6806048    朝阳县:8996220

建平县:7828044    喀左县:4823099

双塔区:2853220    龙城区:3721019

二十四、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及条件:我省户籍的未能继续升学且有培训意愿及就业要求的城乡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往届未满18周岁的初高中毕业生。

补贴标准:培训机构组织与培训学员签订《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的,补贴资金可由培训机构代为领取。预备制培训按照每人每学时5元的补贴标准执行。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学员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生活补助。培训合格并取得预备制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对于参加预备制培训的年满18周岁的学员,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予以补贴;6个月没有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符合享受预备制培训政策的培训对象只能享受一次预备制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且当年不能同时申请其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申领办法:1.承担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须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订单合同或定向协议、学员名单、教学计划、开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2.审批后在全省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培训信息,并开展培训。3.培训结束通过验收后申领补贴。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朝财社〔2024〕65号);

2.关于贯彻落实《朝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13号)。

咨询电话:

市本级:2638998    北票市:5877870

凌源市:6806048    朝阳县:8996220

建平县:7828044    喀左县:4823099

双塔区:2853220    龙城区:3721019

来源: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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