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临清市人才引进政策

民生   2024-11-28 21:30   山东  
一、人才分类
(一)顶尖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专家。
(二)高端人才。包括“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入选人才。
(三)急需紧缺人才。包括符合聊城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博士或高级技师,以及相当层次的外国专家。
(四)优秀成长性人才。在我市自主创业且参加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扶持政策
(一)项目扶持
1、对顶尖人才及其团队在聊承担的重大科研或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项目资助或6000万元的直接股权投资支持。
2、引进人才获得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100万元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5~2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3、引进人才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工程的,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

(二)融资扶持
对引进人才创办的已进入产业化初期的创新创业项目,因流动资金不足申请融资的,由市属担保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融资担保,并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成功吸引权威部门认定的社会风险投资的,由市级投资基金提供不超过30%的跟进配套投资,最高可达5000万元。
(三)科研扶持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并立项的,给予项目承担单位5~20万元的资金奖励和补助。对人才在聊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按照国家或省奖励额的同等标准予以奖励。
(四)中介扶持
1、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每成功引进1名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来聊工作,经评审认定后给予2~20万元一次性资助。
2、鼓励用人单位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赴外地集中招才引智活动,每个单位每次最高补助2000元。

(五)平台扶持
1、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后,聊城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助经费;经批准新建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后,聊城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和博士后人员科研工作补助。
2、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准认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
3、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提升平台,对新认定技能提升平台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其中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20万元;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一次性补助15万元;山东省技师工作站,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六)人才引进单位扶持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引进高端人才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对推进全市引进高端人才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具有引进高端人才需求和潜力的企事业单位,分别授予“聊城市高端引才示范基地”“聊城市高端引才重点单位”称号对引才示范基地、引才重点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5万元的引才扶持资金。
三、人才生活保障政策
(一)生活补贴
1、顶尖人才,20000元/月。
2、高端人才,5000~10000元/月。
3、企业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00元/月;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的,每月分别给与3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
4、企业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1500元/月,国家级首席技师1200元/月,省级首席技师1000元/月。
(二)编制保障
实施“聊城优才”计划,每年拿出一定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面向省内外重点高校,引进优秀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事业单位工作。事业单位人才薪酬管理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属于编制管理的单位,按有关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属于备案制管理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按照备案制管理规定,纳入人员总量控制。
(三)配偶安置
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配偶,属于编制内的,按规定协调帮助安置工作;其他情况由用人单位妥善安置,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聊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最多3年)。
(四)子女入学
在聊工作(含县市区)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可自主选择我市范围内各级优质学校入学。
(五)住房保障
1、顶尖人才,可申请租赁160平方米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3000元/月,或首次自购住房的、一事一议给予购房补贴。
2、高端人才,可申请租赁140平方米住房,或租房补贴2000元/月,或首次在聊城购房的国家级高端人才享受购房补贴50万,省级高端人才30万。
3、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租赁120平方米住房,或租房补贴1000元/月,或首次自购住房的、按照商品房市场价的20%的优惠幅度给予购房补贴。
4、优秀成长性人才,可租赁人才公寓,前三年分别按基准价的50%、65%、85%收取,第四年按市场价收取。
5、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聊购买首套自有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享受同等政策。其中,享受商品房市场价20%优惠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6、目前在我市全职工作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均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绿色通道”服务,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80万元,保证贷款年限提高至20年,抵押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
(六)发放服务金卡
对引进和培育的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发放聊城人才服务“金卡”。持卡人每年免费享有一次健康体检,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免费进入市内3A级景区,免费领取聊城图书馆借阅证,免费使用公共体育服务场所;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专家考察休假活动
来源: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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