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7日 来源:科学技术部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以下简称主动健康专项)2024年度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注意:申报书的相关附件材料需规范、清晰、完整,有缺材料的项目原则上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没有补交材料的机会。
项目正式申报书是对项目预申报书的进一步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上应与之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已有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上,补充项目(课题)骨干和其他研究人员。项目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补充的参与单位和研究人员须符合指南规定的限项和诚信要求。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请务必注意附件材料需规范、清晰、完整,有缺材料的项目原则上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没有补交材料的机会。)
预申报阶段已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需要在系统中重新上传,其中联合申报协议内容不符合上述签订要求的需要重新签署。
所有公章、签字、扫描页须清晰可辨识。
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预算编制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
如有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中央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科研仪器设备的情况,须提交《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及查重评议结果。
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将以系统提交的申报书材料为准。
正式申报书填报不需原推荐单位推荐提交。
2024年11月8日8:00至2024年12月9日12:00。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重点专项申报截止时间完成填报提交,以免信息系统关闭造成无法登录、填报和提交。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疾控综科教函〔2024〕215号)要求和重点专项评审立项工作安排,我中心定于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通过形式审查且该指南方向进入后续评审立项程序的项目。
各申报团队具体答辩时间通过电话和邮件另行通知。
本次答辩评审采取多场景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在各项目牵头单位设置的答辩会议室登录科技部视频评审会议系统进行答辩(登录网址:expert.most.gov.cn/spps/p)。
为预防因设备或网络突发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答辩中断,建议在答辩时准备2台电脑并做好网络备用(如手机5G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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