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殡葬“4+3”服务费用免除须知

政务   2024-11-01 16:23   黑龙江  
根据《齐齐哈尔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就我区群众治丧中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免费对象

(一)在本市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龙沙区户籍居民;

(二)按政策允许土葬的龙沙区户籍少数民族居民。

二、免费项目及标准

(一)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辖区内接运);

(二)遗体存放费(普通冷藏或冷冻柜,三天之内);

(三)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

(四)骨灰寄存费(2021年1月1日后火化并在寄存骨灰的,免除一年以内骨灰寄存费用);

(五)遗体消毒费(价格在50元以内);

(六)提供一次性纸棺1个(价格在180元以内);

(七)提供平价骨灰盒1个(价格在200元以内)。

上述(一)至(四)项属于殡葬四项基本服务,对治丧人实行免费,具体标准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上述(五)至(七)项属于群众治丧必需的殡葬三项延伸服务,具体由市殡仪馆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核减。

三、办理程序

符合免费对象的人员过世后,丧事经办人到市殡仪馆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明”);

3、丧事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4、属非正常死亡或者无名尸、无人认领尸体、交通事故逃逸案尸体的,还应提供由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户籍在龙沙区的,经市殡仪馆审核后,对属于免费项目范围的,在结算时由市殡仪馆按当地标准直接免除该部分费用。

对于龙沙区户籍人员在异地火化或在市域内其他县区火化的,申请人持异地火化证明以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含费用清单)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殡仪馆支付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费(已在异地享受免费政策的,不再予以补助)。

对按政策允许土葬的龙沙区户籍少数民族居民,由治丧人凭死亡证明和墓地安葬凭证向龙沙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龙沙区民政局支付一次性丧葬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本地火化逝者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标准确定。

监督电话:2735709

龙沙区民政局制发

来源:区民政局

责编:李诚智

审核:周铁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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