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本应安享晚年
却因一时不慎轻信了自己的亲戚
导致社保卡中的养老金被盗窃一空
近日,吉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养老金盗窃案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10日,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吉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控: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吉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犯盗窃案,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来源:吉水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