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3月6日,根据栋号长邱某的工作安排,陈某负责事发项目裙楼1层、2层东侧楼梯区域夹层剔凿爆模混凝土作业。
下午1时许,陈某到事发现场准备开展作业,其(配戴安全帽、未系挂安全带)沿一边立杆向上攀爬未搭建稳固的移动操作平台时,移动操作平台失稳反转倾倒,陈某摔倒在地并被移动操作平台压住胸(颈)部,现场无其他人员。
下午2时40分许,邱某在寻找陈某时,发现陈某被压在移动操作平台下,立刻将移动操作平台推开,见陈某无反应,随即联系现场安全员臧某威。臧某威、项目劳务负责人康某和现场安全负责人高某胜到达现场。康某见状立即向现场施工协调经理游某炎报告。游某炎叫康某先将陈某送到私家车上,并安排驻点医生陶某林查看陈某的生命体征。陶某林见陈某面部发紫、手脚冰冷、没有呼吸和脉搏、鼻腔内血凝固,表示陈某没有生命体征。
下午4时许,游某炎私下联系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太平间顶班的管理员张某冰,并安排康某将陈某运到该太平间平板车暂放。
晚上11时50分许,康某和高某胜等人到宝安机场接陈某家属。陈某家属于当晚凌晨1时许拨打110报警。
接报后,南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沙河街道办等相关单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事故发生后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应急处置得当。
Part 2
不报事故、贻误抢救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高某胜、现场施工协调经理游某炎均未向公司上级报告,未拨打110和120,也未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劳务负责人康某向游某炎报告事故后,未拨打110和120,并按照游某炎指示,私下将陈某运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太平间。
Part3
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Part4
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1.事发地点位于南山区沙河街道中信金融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工地南区裙楼2层东侧施工广场
2.事发现场位于裙楼2层东侧楼梯区域夹层(管道保护层)下方,现场模板已拆除清理,现场放置有少量盘扣架钢管配件,碎木板及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图3)。
3.夹层(管道保护层)与东侧楼梯有一250mm、500mm的三角形窗口,从窗口可观察到夹层内有拆模撬棍及剩余少量未清理模板,现场未见剔凿爆模混凝土痕迹(图4)。
4. 经量测2层板面到夹层板底高度为3700mm(图5).
5.现场遗留有一倒伏的移动操作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尺寸:900*900*2600mm,其中一面安装有一3400mm长扣件钢管作为抛撑,抛撑下端未安装钢管与移动操作平台形成稳定的三角形结构。移动操作平台架体完整、钢管构件未变形、盘扣插销未脱落(图6、图7).
经核算,倒伏的移动操作平台4根立杆加8根水平横杆的重量为81.6kg.
6.倒伏钢管架附近有钢管架加高搭设所需的构件(图8).
7.地面有移动操作平台钢管架倾倒时留下的擦痕(图9).
经查,2023年3月4日项目安全小组日检自查中,发现裙楼三楼搭设的修补操作架不符合要求。从检查记录的图片显示与现场倒伏操作架为同一类型盘扣式钢管操作架(图10).项目部编制的《中信金融中心项目移动操作架施工方案》第3.2.4平台验收章节明确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并且确认搭设牢固(图11).事故移动操作平台无验收合格牌。
Part5
事故原因
商务合作等有关事宜请加微信:anquan246357
扫码加好友进安全员招聘交流群!
开心开心上班去
平平安安回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