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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
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等内容
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的,按原规定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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