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共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建立联动执法协同合作工作机制。
合作机制的建立,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市场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诚信放心的市场环境,全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联合建立联动执法协同合作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联系会议,推动衔接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开展联合培训交流,积极推动师资力量和技术手段共享,通过开展联合培训、专题授课、座谈会商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互享,挖掘案源线索,实现线索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提高数据资源利用率。加强联合执法,按照“统一部署、整合力量、明确重点、联合执法、精准打击”的原则,建立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的公安和市场监管“四级联动”工作机制,依照部门职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强化督查督办,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结合案情复杂程度和查处工作需要,进行督查督办或联合督查督办,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督查督办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在研究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法规适用、提前介入程序、有效固定证据、案件线索移交、检验鉴定等方面深化落实,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协作模式。强化信用分类监管,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互联网+监管”监管对象名录库,将全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含机动车、自然人、企业法人等信息)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保障监管执法工作需要;重点关注信用风险等级高的监管对象,提升监管的精准性。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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