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花田音乐节”期间(2024年11月24日)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管理,维护整洁有序的金乡风貌,保障广大游客的观演体验及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现就“花田音乐节”期间周边占道经营及流动摊贩的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花田音乐节周边100米范围内、金乡大道、通景大道、龙金大道等为流动摊贩禁售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售区域内摆摊设点、推销物品。
二、花田音乐节周边店面经营者及流动摊贩必须证照齐全,不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不得销售“三无”等假冒伪劣商品。
三、金乡镇人民政府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力度,对公告发布后仍在周边禁售区域摆摊设点、不听劝告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金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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