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一幕让人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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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14时40分许
许某驾驶一辆挂拖轮椅的自行车
沿灌南县新港大道
自西向东行驶至于圩路口时
突然变道左转
“变”得后方半挂车措手不及
为躲避自行车
半挂车司机紧急向右打方向
并急忙猛踩刹车避让
半挂车车身发生甩尾前移
并撞上变道车辆
许某也因冲击力被撞起
又落在半挂车轮胎旁
眼看其即将被卷入车轮
千钧一发之际
半挂车紧急避险有效刹住了
许某也在翻滚中脱离了车轮轨迹
幸免于难
而头盔也在此次事故中
保护了当事人的安全
令人来不及反应
事故背后的原因引人深思
如果,自行车没有突然变道
碰撞也许不会发生!
……
所以,交通安全意识
需时刻在线
出门在外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也需做到按道行驶
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
绝不“见缝插针式”变道
更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切不可因为省事、图方便而逆向行驶,不愿绕行只会给顺行车辆带来麻烦,并增加安全隐患。
行驶至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时,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观察路口两侧来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
电动自行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此外,一定要牢记,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连云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