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一)全县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持曲水县本地户口的城乡居民,持曲水县居住证人员;
(二)全县在编僧尼;
(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期限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高档400元和低档220元。
(二)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5元。
待遇享受期
(一)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在原有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人员基础上,允许未就业退役军人、弃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在集中缴费期外零星参保缴费,自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次月起享受规定的医保待遇。
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乡(镇)办理参保登记,新增人员还可通过国家医保APP、西藏医保微信公众号、拉萨医保微信公众号、“村医通”POS机等线上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完成后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进行缴费。续保人员不需办理参保登记,可直接缴费参保。
参保资助
(一)全额资助对象
1、6065人员:即已参保登记女年满60周岁和男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按最高档次由区市两级财政代缴,个人不缴费。新增6065人员须在每年集中缴费期按规定履行参保登记义务,否则无法享受代缴政策;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最高档次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3、获得自治区级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或和谐模范先进寺庙僧尼荣誉称号的个人选择参保缴费400元或220元,由区财政全额代缴。
(二)定额资助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经工会部门认定的困难职工等六类群体,个人按最高档次缴纳40元,差额36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
2、收入高于防返贫监测标准(2024年为8000元)且低于防返贫监测标准1.5倍(2024年为12000元)的低收入脱贫人口,按最高缴费档次60%给予缴费资助,即个人缴纳160元,差额24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
3、获得市(地)级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或和谐模范先进寺庙僧尼荣誉称号的,个人按高低两档缴费标准缴费200元或110元,差额200元或110由市级财政代缴;获得区(县)级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或和谐模范先进寺庙僧尼荣誉称号的,个人按高低两档缴费标准缴费300元或165元,差额100元或55元由县(区)级财政代缴。
缴费方式
线下缴费渠道:县办税服务大厅。
线上缴费渠道:
曲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891-6659698、0891-6659633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编辑|达珍
责编|达瓦拉姆
审核|索朗央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