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宣布:明日起,重定价周期可调整,不必再等一年

文摘   2024-10-31 11:35   广东  

今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这也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即将正式落地。
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还可以保持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截图来源:中国银行
这也意味着,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就可能会更晚一些。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文件还提到,自11月起,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让存量房贷持平增量房贷利率。
此次全国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为LPR-30bp,虽然让北上深存量房贷和增量房贷利率差缩小至15bp,但个别城市的存量房贷对比增量房贷的利率仍有不小利差。
同时,中国银行针对存量房贷利率常态化调整问题进行了最新答疑,新机制关注点如下:

1、如何判断我的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是否能够调整?

存量房贷利率常态化调整是加点值之间的比较和下调。可以将自己的贷款的LPR加点值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进行比较,如果贷款的LPR加点值高,则可申请将贷款加点值下调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

2、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该如何确定?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例如,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为3.33%,该季度内3个月的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3.85%、3.85%,则其算术平均值为3.85%,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52BP。

3、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房贷款客户,常态化调整是调整到当地下限还是全国下限?

如所在城市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调整后的利率加点值取常态化调整目标值(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值+30BP)与当地利率政策下限孰高值。如当地政策下限高于常态化调整目标值,则调整后的房贷加点值仍不能低于当地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例如,北京五环内二套房利率政策下限为-5BP,高于常态化调整目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值+30BP,即-22BP),则调整后您在五环内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值为-5BP;如北京五环外的二套房利率政策下限为-25BP,低于常态化调整目标值(-22BP),则调整后您在五环外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值为-22BP。

4、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有次数限制吗?

在同一笔贷款存续周期内,您仅可申请调整1次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做为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调整完成后将不可撤销,请充分考虑,谨慎选择。

在利率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可以越快享受到利率下行带来的优惠;但反之,在利率上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贷款基准利率也将越早进行重定价。

5、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有次数限制吗?

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没有次数限制,符合下调条件即可申请调整。

6、是否可以只调整重定价周期,不调整加点幅度?

可以,可分别选择单独调整重定价周期或加点值,也可一并申请。

7、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利率何时会进行调整?

调整完重定价周期后,系统会根据自己的原重定价日和新重定价周期确定后续利率调整日。

例如,原来重定价日是6月5日,如选择调整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则重定价日为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3月5日,即在上述日期LPR将更新为前一日人行最新公布的对应期限LPR。

如原来重定价日是1月1日,选择调整重定价周期为6个月,则重定价日为1月1日和7月1日,即在上述日期LPR将更新为前一日人行最新公布的对应期限LPR。

8、如何通过手机银行申请调整我的重定价周期或利率加点值?

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点击“利率要素调整”,进入调整界面。在调整页面,您可选择对利率加减点或重定价周期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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