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5——
近日,防城海关对一批12184.57吨的进口土耳其铜精矿进行取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该批货物有毒有害重金属元素“镉”含量超出国家规定最高限值近12%。“镉”被列为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我国将“镉”列为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监控指标之一。目前,该批铜精矿已按规定进行退运处置。
海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书,办理退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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