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2025年提前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职场   2024-11-27 13:55   浙江  

浙江省永康市教育系统2025年提前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联合开展2025年提前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前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永康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除特别注明年龄的,均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分骨干教师和优秀毕业生两类,应分别具备对应的招聘条件。

骨干教师应持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特级教师、省功勋教师、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等相当专业荣誉的在聘教师;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优秀在聘教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县级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优秀在聘教师;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县级教坛新苗、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优秀毕业生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省重点建设高校或QS排名前50名及以上层次高校毕业的2025届硕士研究生,且本科毕业于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排名前200名的高校;

2.教育部第一轮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2025届毕业生或C9联盟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

3.师范类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如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70%;

4. “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的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40%,或曾获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

二、提前批招聘计划 (共40人)

需求学科: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政治、高中历史、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社会、小学语文。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采用校园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

校园现场报名:浙江师范大学23号楼1楼104;时间:11月30日上午9:30-11:30。

网上报名方式:下载“钉钉”app,用钉钉扫描左下方二维码加入组织,加入组织后扫描右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注意事项:务必将身份证、荣誉证书、成绩单、学信网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等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校园招聘结束后根据尚未完成的招聘计划组织网上报名人员考试。

(扫描加入组织)

 (扫描填写报名表)

2.考试:经资格初审后,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时间:11月30日下午1:00开始

根据同一学科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人及以下的按1:4,招聘计划4人及以上按1:3,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面谈。

(3)面谈

按同一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先根据招聘计划数1:1进行面谈,有招聘计划的学校与入围面谈者进行双向选择;若双向选择未达成签约意向,则可再根据招聘计划数1:1.2进入面谈(向上进位取整)。双方达成签约意向的,学校将拟招聘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荣誉证书等原件提交给教育局。

4.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顺延(限延一次)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5.考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6.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所有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2.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QS高校排名以毕业年度为准。

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且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延期转正,报到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所有聘用人员须约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0579-87101243,0579-86468266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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