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AF***4,罚款200元、记12分!

政务   2024-11-13 22:03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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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喀则交警高速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其在11月5日晚上驾驶车辆沿雅叶高速拉日段行驶至大竹卡路段时,有一辆蓝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逆行迎面驶来,十分危险。
接警后,日喀则交警高速大队迅速开展相关排查工作,通过排查筛选比对,最终锁定了号牌为藏AF***4的蓝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随即电话联系了该车驾驶员了解情况,该车驾驶人对当日在拉日高速上逆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称:“没注意观察标志标牌。”
随后民警通知其到高速大队接受处理,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科普了在高速上走错路口的正确应对方法,同时对其在高速上逆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法律


该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一)项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12分,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在高速公路逆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很容易引发重大的交通事故

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那么在高速出行,应该怎么做呢?

■提前导航 规划路线
上高速公路驾车之前务必先搞清楚行程路线,牢记各个分道口和下高速出口,或者在行车过程使用导航系统提醒自己,避免不小心错过出口。
■集中精神 注意观察
行车中要集中注意力,留心观察标志标牌,提前变道,并入合适的行驶车道,适时切入自己要去的分道口或下高速公路的匝道进入出口。
■继续前行 切莫回头
发现错过路口后不要慌张,更不能紧急刹车减速,要保持速度继续前行,绝对不可以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或掉头逆行返回。
在行车过程中寻找一个最近的出口下高速公路再绕回目的地。

主编:陈志培

责编:肖晓燕

编辑:赵立峰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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