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天津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合作签约活动在海口举行。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石耀东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自贸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梁益铭出席活动,并签署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现场。记者 林鸿羽 摄
此次津琼两地合作涵盖区港合作、园区合作等合作类型,涉及海洋装备制造、文旅、医疗、港口合作、航空航天、服务业、绿色低碳等多个方面,明确24项联动合作事项,旨在通过构建起高效务实、互利共赢的联动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成果。
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自贸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梁益铭表示,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天津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合作,既有沿海地理位置优势,也有深厚的制度创新、产业发展基础,两地拥有广阔的合作机遇。希望以此次签署合作协议为契机,持续推动两地务实高效合作。
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石耀东表示,当前,双方自贸办已主要围绕海洋装备制造、文旅、医疗、港口合作、航空航天、服务业、绿色低碳等领域共同研定了联动发展合作重点事项,为后续推动津琼合作项目化打牢了基础。未来两地将进一步在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经济、国际商务、会展经济等领域持续探索建立联动创新通道,让两地的联动合作边界不断拓宽。
近年来,天津和海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以更深层次改革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天津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的高质量发展。
今年6月,海南党政代表团前往天津考察调研后,提出深化与天津各领域交流合作,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衔接中实现联动发展的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与天津自贸办积极谋划,沟通对接,经过长时间的充分调研、反复研究,最终形成阶段性合作成果。
此次签约活动的顺利举行,是两地战略合作的开始。未来,随着签约合作事项的落地见效,将促进天津、海南两地优势互补、政策共鉴、资源共享、产业共建、合作共赢,助推两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取得更大成效,形成发展合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国的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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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洪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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