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1月公布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并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执行后
相关失信信息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操作流程如下
步骤一: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在信用中国网站右上角搜索框搜索需要修复的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步骤二:查看企业信用信息,确定需要修复的失信记录
END
来源:常德发改微信
一审:黄甜甜
二审:张雅洁
三审:高璐璐
温馨提示: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瞒报,请拨打12350或12345举报,或直接拨打区安委办0736-7508095电话举报,查证属实后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