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政策,持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依法查处、有效遏制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着力提升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能力,保障公众安全合理用药,现公告如下:一、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全县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重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兼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方销售处方药、提供虚假质量管理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及其注册执业药师,对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再自查再整改,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和相关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主动进行整改。三、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凡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并按规定逐级上报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撤销“挂证”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告、曝光。广大市民如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景泰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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