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发布关于对黑龙江昌之梦畜牧养殖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昌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全文如下: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已对黑龙江昌之梦畜牧养殖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昌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该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为进一步开展侦办工作,特公告如下:凡与黑龙江昌之梦畜牧养殖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昌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个人,请尽快携带相关资料,于2025年1月4日之前到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经侦大队(济南市天桥区环城路166号,济南市天桥区黄河大坝黄河风景区入口东邻)进行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登记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本人无法到场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银行打款凭证(取现凭证)、公司开具的合同、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凡在本案中从事居间介绍、发展业务的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退缴赃款赃物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拒不退缴赃款赃物或者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惩戒、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