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不仅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更是市民生活环境的美好享受。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为永丰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出一份力。
我们号召一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扔烟头,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自觉将垃圾分类(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投放。
2.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到不大声喧哗,不污言秽语,不嬉戏吵闹,不寻衅滋事;自觉排队、先下后上,礼让行人。
3.自觉做到爱护环境,做到不乱搭乱建,不乱挂乱晒,不乱贴乱涂乱画。
4.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做到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木,不践踏草坪。
5.自觉做到文明出行,行人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机动车自觉做到礼让行人,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乘客自觉排队候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
6.自觉做到文明养犬,县城区犬只等宠物饲养人要牵绳圈(拴)养,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犬只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不得破坏环境卫生。
7.自觉做到文明旅游,做到爱护自然环境,保护文物,不乱刻乱画,不乱攀乱折。
8.自觉做到文明用餐,做到适量点菜,剩菜打包,倡导“光盘行动”。
9.自觉做到文明经营,不占道经营,不乱堆乱放,并做好“门前三包”。
10.自觉参与移风易俗行动,拒绝高价彩礼,做到婚事新办;注重生前尽孝,做到丧事简办;厉行节约,不大操大办,不参与赌博,不搞封建迷信等。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你我共建,美好家园你我共享”。您的形象就是永丰的形象,您的每一次参与,都会使我们向文明迈出一大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省级文明城市,共建文明永丰。
祝愿我们的共同家园更加美好!祝愿广大市民朋友们生活更加幸福!
永丰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来源:永丰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编辑:叶初夏(WX:18979641813)
审核:欣晴(WX:1331933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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