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人寿·乐享无忧(尊享版)重疾险-条款分析-专业版

文摘   2024-10-23 17:30   浙江  
你好,我是秦小赖。
今日产品分析:瑞泰人寿·乐享无忧(尊享版)重疾险。本文分为16个部分,全是我帮你从保险条款中挑出来的重点内容。
阅读建议:购买前读1-9部分,购买后读10-16部分。
本文特意写得比较「专业」和「枯燥」。如果你有困惑,推荐阅读:新人必读:产品分析文的使用说明书
注1:本文由秦小赖、助理许岑cen共同完成。
注2:本文章仅供参考,若与保险合同冲突,以实际内容为准。
1
基础信息
等待期疾病观察期。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可不赔钱,甚至终止合同。
本产品的等待期是180天。
2
保险责任汇总
3
保费参考

以30岁女性为例:
首次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保费占比7.20%;
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保费占比9.14%;
第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保费占比1.83%;

长期护理保险金:保费占比8.53%。

4
病种分析
病种分析一共包括3个部分。
病种的缺失情况:

39种成人高发轻/中症,缺失5种;

16种少儿高发重症,缺失2种。
病种的分组情况:
重症:无;
中症:无;
轻症:无。
病种的隐形分组情况:
重症:无;
中症:有;
轻症:有。
注:14种中症疾病被分为4组,10种轻症疾病被分为4组。每组疾病限赔付1次,赔付后,同组其他疾病的赔付责任终止。

5
三同条款
三同条款即使一次性能赔2个及以上病种,保险公司也只赔1个
重症:有;
中症:有;

轻症:有;

前症:有。

6
理赔后剩余责任
理赔后,保险责任会发生如下变化:

7
责任免除条款
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会赔钱的情况。
相对于参考标准来说,该产品有如下变化:
8
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保险不要了,保险公司退给我们的钱。
身故-不赔保额,现金价值如图所示:

现金价值、累交保费的对比:
9
健康告知

10

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条款解析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理赔条件:
1.身故;
2.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3.赔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注1:等待期内出险,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注2: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仅给付一项。
全残保险金-理赔条件:
1.全残
2.与身故保险金,理赔方式一致。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理赔条件:
1.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
2.与身故保险金,理赔方式一致。
11
重症条款解析
重症一共有4项保险责任。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条件:
1.所患疾病属于110种重症
2.按100%保额赔付,赔付后本项责任终止。
注1:等待期内出险,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注2: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仅给付一项。
首次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理赔条件(可选)
1.所患疾病属于110种重症
2.在60岁前患病;
3.按50%保额赔付,赔付1次后责任终止。
注:与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叠加赔付。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条件
1.所患疾病属于110种重症(须剔除已确诊疾病);
2.与上一次确诊日间隔365天;
3.按130%保额赔付,赔付1次后责任终止
重症豁免:首次重症理赔后,免交后续保费。
12

特定重症条款解析

特定重症一共有4项保险责任。
少儿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理赔条件
1.所患疾病属于20种少儿特定疾病;
2.在26岁前患病;
3.按100%保额赔付,赔付1次后责任终止

注1:与重大疾病保险金,叠加赔付。

注2:赔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少儿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责任终止。
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理赔条件(可选)
1.所患疾病属于“恶性肿瘤-重度”;
2.可选的赔付方式:
1)距离初次确诊日满1年、不满2年:再次确诊时不满60岁,按30%保额赔付;已满60岁,按25%保额赔付;
2)距离初次确诊日满2年、不满3年:再次确诊时不满60岁,按60%保额赔付;已满60岁,按50%保额赔付;
3)距离初次确诊日满3年:次确诊时不满60岁,按130%保额赔付;已满60岁,按100%保额赔付;

3.赔付1次后责任终止

第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理赔条件(可选)
1.所患疾病属于同种特定心脑血管疾病;
2.距离上一次确诊日间隔3年;
3.再次确诊时不满60岁,按130%保额赔付;已满60岁,按100%保额赔付;
4.赔付1次后责任终止
注1: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需为新的中风发作;较重急性心肌梗死需提供新的心肌酶异常结果或心电图的新进典型改变。

注2:特定心脑血管疾病共3种。

特定疾病长期护理保险金-理赔条件(可选)
1.所患疾病属于13种特定护理疾病;
2.在61岁后患病;
3.进入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结束后仍处于长期护理状态;
4.在观察期结束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给付10%保额,最多可赔10次

注1:长期护理状态,指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或鉴定机构诊断确定丧失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活动能力。

注2:观察期,指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或鉴定机构诊断确定符合长期护理状态之日起,连续 180 天保持该长期护理状态的期间。
13
中症条款解析
中症一共有3项保险责任。
中症疾病保险金-理赔条件
1.所患疾病属于20种中症
2.每种疾病赔付1次,最多可赔2次,没有间隔期;
3.每次按60%保额赔付。
注1:等待期内出险,不予赔付,合同继续有效。

注2:赔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疾病保险金(倒着赔)-理赔条件

1.所患疾病属于20中症
2.中度疾病累计赔付<2次;
3.与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间隔满3年;
4.按60%保额赔付,赔付1次后中症任终止。
注1:与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间隔不满3年,不予赔付,合同继续有效。

注2:赔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中症豁免:首次中症理赔后,免交后续保费。
14
轻症条款解析
轻症一共有3项保险责任。
轻症疾病保险金-理赔条件
1.所患疾病属于40种轻症
2.每种疾病赔付1次,最多可赔3次,没有间隔期;
3.每次按30%保额赔付。

注1:等待期内出险,不予赔付,合同继续有效。

注2:赔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疾病保险金(倒着赔)-理赔条件

1.所患疾病属于40轻症
2.中度疾病累计赔付<3次;
3.与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间隔满3年;
4.按30%保额赔付,赔付1次后任终止。

注1:与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间隔不满3年,不予赔付,合同继续有效。

注2:赔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轻症豁免:首次轻症理赔后,免交后续保费。
15
前症条款解析
前症一共有1项保险责任。
特定良性肿瘤手术保险金-理赔条件
1.实施了特定良性肿瘤手术;
2.按各器官对应比例赔付;
3.每种疾病赔付1次,最多可赔15%保额,没有间隔期。
注1:包括15种器官的良性肿瘤。

注2:若由左右两部分构成或成对(肺、肾脏、输尿管、睪丸及乳腺)器官,左右两部分或该成对器官将被视为一个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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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疾条款解析
非重疾一共有1项保险责任。
意外伤残长期护理保险金-理赔条件(可选)
1.因意外伤害导致1-3级伤残;

2.在18-61岁期间发生;

3.每次按10%保额赔付,最多可赔付10次。

注1:意外伤残长期护理保险金和特定疾病长期护理保险金,仅给付一项。

注2:赔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意外伤残长期护理保险金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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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小赖
保险经纪人,ENFP,终身学习者。22岁入行,23岁晋升为头部保险经纪公司分公司最年轻的合伙人和资深销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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