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由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当前注册资本180000万元,其中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出资80%,大庆高新国运公司出资20%。公司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头化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立足大庆市“油头”原料供给优势,瞄准“化尾”市场需求空间,以中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稳定供应的丙烯、甲苯为原料,投资建设聚碳酸酯联合项目,努力打造“纯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的全产业链条。
聚碳酸酯联合项目总投资额约70亿元,一期项目投资35亿元,建设年产20万吨纯苯、35万吨苯酚丙酮、20万吨双酚A三套装置,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储运设施及办公生活区。项目采用UOP、KBR、BADGER等国际知名化工技术供应商的先进工艺技术,打造低能耗、高收率、高自控水平的安全环保、数字化、智能化企业。项目于2022年2月28日开工,2023年8月31日中交,2023年10月16日正式投料试车,2023年12月份三套装置均实现了一次试车成功,首批苯酚、丙酮、纯苯和双酚A产品相继销售出厂,实现销售开门红、投产即见效。
现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化工装置操作和技术岗6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点击查阅):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化公开招聘岗位和任职要求
三、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诚信守法,廉洁从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五)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3.曾被开除职务和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四、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工业区联谊路31-1号(距离市区60公里)。
五、薪酬待遇与职业发展通道
薪酬:按照龙江化工公司统一规定的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具体岗位薪酬详见附件1。
待遇:五险一金、工作餐、上下班车、生日卡、职工健身房、免费体检、法定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职业发展:必要的职业培训和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六、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在国聘网https://www.iguopin.com/上进行简历填写并投递。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24时。
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查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应保证简历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包括学历、技能、经验、证书及职称等),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整准确填写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简历筛选通过人员,我们会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统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
面试通过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背景调查和档案核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各测评环节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背景调查结束后,决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录用
聘用人员将签订三年固定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予转正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简历。因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三)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459-6719056 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