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属于不合格标本,实验室有权拒收:
a)标本类型与申请项目不一致。
b)抗凝血液标本内有血凝块。
c)标本量过少,不足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最少采血量,或抗凝标本采集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抗凝比例异常导致检验结果存在较大误差)。
d)送检时间过长(如凝血检验标本从标本采集到实验室接收应小于4个小时),或送检前未按要求储存标本。
e)条码标签粘贴不规范,或者条码标签不清晰。
f)标本容器类型错误或有破损等。
g)未按要求以抗凝剂、防腐剂预处理的标本。
h)有较大气泡的动脉血气标本。
i)其他的不合格标本,由实验室规定并负责解释说明。
比如:
体液标本:尿液标本采用随机中段尿10-15ml,尿量过少拒收;患者大量饮水导致尿液标本过度稀释应拒收;明显的污染尿标本应拒收;留取时间过长的尿标本应拒收;粪便标本留取一平勺(5g左右),标本过少或过多应拒收。
微生物标本:痰、便标本已干,尿标本未用无菌瓶留取;厌氧培养标本未按要求取材及送检;无菌部位取材及送检时被污染;涂片染色镜检发现标本不符合要求的痰培养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