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湘潭市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聚焦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慢性病用药领域,进一步提升集采药品可及性,降低患者购药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试点药店店员协助市民在集采药品专区购药。(全媒体记者 熊婷 摄)
“不用去医院挂号、排队、购药,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方便了我们老百姓。”当天上午,家住雨湖区建设北路附近的市民陈女士走进试点药店,凭借医生开具的处方,成功在店内集采药品专区找到所需药品。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以来,医保部门通过以量换价、带量采购的方式,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截至目前,我市集采药品平均降幅达53%。推进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工作是在省医保局统一部署下,深化医疗保障改革的重要举措。
为此,市医保局按照“申报一批、成熟一批、运行一批”的原则,确定51家药店作为首批“进零售药店”试点药店。各试点药店按照不少于60种集采药品的要求,在门店内设置集采药品专区,配备心脑血管、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类、泌尿生殖、全身抗感染类、皮肤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等非注射剂类(胰岛素除外)集采中选药品。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要求各试点药店优先推荐患者使用试点集采中选药品,确保集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让更多患者受益于医保惠民政策。
来源:湘潭日报·新湘潭客户端
全媒体记者:熊婷 通讯员:陈超凡
编辑:吕章洪
审核:叶汉民 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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