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6日,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发布香港本地的可持续披露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S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HKFRS S1)》以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S2号——气候相关披露(HKFRS S2)》的征求意见稿。
作为过去香港法定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22年5月获得香港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背书,正式确立制定香港可持续披露准则的角色和任务。在经过两年多的调研和评估后,香港会计师公会最终决定以「全面趋同(full convergence)」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的方式,来制定香港可持续披露准则。
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IFRS S1)和第2号(IFRS S2)于2023年6月26日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
对比发现,除了生效时间外,HKFRS S1和HKFRS S2与IFRS S1和IFRS S2保持高度一致。整体来看,HKFRS S1和HKFRS S2的制定和出台,是香港逐渐向衔接ISSB准则的本地可持续披露准则逐渐过渡的重要一步,亦是香港发展全面的「可持续披露生态圈」的关键要素。更重要的是,这将对港股上市公司的气候及可持续信息披露,产生深远影响。
今年3月,香港财库局代表香港政府,发表了《化责任为机遇:发展香港可持续披露生态圈的愿景宣言》(以下简称「宣言」),阐明了香港发展全面的可持续披露生态圈的愿景和方针。
《宣言》写道:展望经济和营商模式朝向更可持续和低碳方向转型的美好愿景,我们决定把可持续披露的相关责任转变为机遇,把香港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推向新高峰。
为非上市公司和中小企业设立的气候和环境风险问卷;
供公众使用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和估算工具。
治理:主体监控和管理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时所用的治理流程、控制和程序;
战略:主体管理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方法;
风险管理:主体用于识别、评估、优先考虑和监控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流程;
指标和目标:主体在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方面的业绩,包括其设定的或法律法规要求主体实现的任何目标所取得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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