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纪委监委12月30日消息: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三亚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陈正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陈正光(资料图)
经查,陈正光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正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插手工程项目,特别是通过“校园餐”等项目谋利,肆无忌惮收钱敛财,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正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陈正光,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海南乐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任: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三亚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三亚市崖州区委书记,三亚市委常委,市崖州区委书记,三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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