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公安局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文摘   2024-11-01 21:30   甘肃  
山丹县公安局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丹县公安局决定自2024年11月8日起,启用县域内国道G312线测速设备点位和城区新建路口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未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处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速设备点位

1.国道G312线2591Km+400m

2.国道G312线2605Km+400m

3.国道G312线2610Km+400m

4.国道G312线2623Km

二、城区路口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滨河路佛山路路口
2.滨河路艾黎大道路口
3.艾黎大道仁和路路口
4.滨河路世博路路口
5.G307线物流园区路口
6.焉支中路民生街路口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山丹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山丹县公安局
一审:王秀玲
二审:杨建刚
终审:彭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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