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如火如荼,无人机领域的法规建设也是稳步推进,但众多无人机管理法规的密集发布实在让人有点眼花缭乱,尤其对于民航法律体系没有概念的外行来说,更是有云里雾里的感觉,本文就梳理一下这些法规的联系,便于大家理解。
第三级是航空规章,常说的21部/23部等等就是这类;第四级是各种规范性文件,如管理程序、咨询通告等属于此类;
第一级仍然是航空法,这是航空龙头法律,所有航空器都要遵守;第二级就是2024年1月1日刚刚生效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签发,这个属于管理条例,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级就是通常所说的92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也是在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由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无人机航空规章;
(1)AP-Administration Procedure-管理程序,指民用航空规章的实施颁发或者具体管理程序。(2)AC-Advisory Circular-咨询通告,指管理民用航空工作的政策说明或者对民用航空规章条文所做的解释。(3)MD-Management Document-管理文件,指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暂行规定或者就民用航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作出的通知或者决定。(4)IB-Information Bulletin-信息通告,指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反映民用航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有关民用航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或者对民用航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内外有关民航技术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的通报文件。(5)WM-Working Manual-工作手册,指各职能部门下发的规范从事民用航空管理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的文件。无人机领域已经发布的较重要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统计如下:
AP-21-AA-2022-7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管理程序》
AP-45-AA-2017-0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AP-45-AA-2023-0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国籍登记管理程序》
AC-21-AA-2022-40-《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分级分类和系统安全性分析指南》
AC-92-AA-2024-0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安全评定指南》
中美通航产业发展情况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