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黄某涉嫌受贿一案
2016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黄某利用担任临高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04.6万元人民币,其利用担任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下属8万元。被告人黄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其受贿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整个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直观展现了被告人一步步触碰“红线”、突破“底线”,最后走向“深渊”的全过程。被告人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文澜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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