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情况通报,回应网传“判决书写错时间,男子出狱近9个月重新被羁押”一事,案件承办人被记大过处分,对分管领导、庭长予以责令检查。
通报内容如下:
近日,网传《判决书写错时间4年刑期变3年,男子出狱近9个月重新被羁押,家属希望法院道歉》一文,现将该事件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文中所述判决书刑期起止时间书写错误,造成当事人实际服刑期未满提前释放,情况属实。
2.第一时间启动纠错程序,已依法作出刑事裁定书补正,并将当事人收监,执行剩余一年刑期。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案件承办人记大过处分,对分管领导、庭长予以责令检查。
此前据红星新闻报道,2022年,卫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和虚假诉讼罪被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然而,2021年1月被刑拘的卫某某,判决书却把他的刑期开始时间写成了2020年1月。原本应于2025年才能被释放的他,在2024年1月出狱。
今年10月12日,卫某某再次被收押。日前,卫某某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从法院得知,法院发现当时的错误要纠正,于是重新将卫某某羁押,新的刑期从重新抓捕的时间起算,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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