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误事!宁都谢某某等人酒后打架被公诉

时事   2024-11-15 16:58   江西  


俗话说的好“君子动口不动手”

遇到小事更需冷静处理

冲动的后果便是

“打赢做牢把钱赔,打输受伤身受罪”



简要案情

2023年10月某日,谢某某、宁某受温某(已判刑)邀请到某KTV包厢内唱歌饮酒。期间,温某因错把服务员认作成朋友从而拉扯了一下,进而与其他包厢的廖某发生口角,后升级为与廖某及廖某朋友的肢体冲突,谢某某、宁某见状借着酒劲加入打架,随后,双方被在场其他人员劝开后又多次发生肢体冲突,最后被KTV安保人员和现场人员劝开。

经鉴定,廖某等人人体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二级和轻微伤。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以谢某某、宁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向宁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法条链接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相聚一起,把酒言欢、饮酒助兴,实属人之常情,但过量饮酒会让人失去理性,将小事情升级为大冲突,甚至违法犯罪。检察官提醒您:

一是饮酒要适度,过量饮酒不仅危害身体健康,而且多数人都对自己酒后行为的后果缺乏准确判断,容易出现过激行为,甚至引发犯罪。

二是酒后要冷静,要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因为冲动而与他人产生不必要的冲突,遇事多冷静,三思而后行。

三是酒后莫逞凶,逞强耍横不是君子行为,更不是取悦他人、赢得尊重的正确方式,持械殴打、辱骂、恐吓、追逐他人,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承担法律后果,而且“喝多了”在法律上并不能成为免责事由。



源:宁都检察院

编辑:谢芸

编审:雷旭华

审核:李能玲 曾嵘峰

监制:温新民 廖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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