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14岁),构成猥亵!警方通报

时事   2024-11-04 15:24   天津  

乐平市公安局11月4日通报,11月2日21时50分许,该局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接警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当日21时20分许,刘某某(男,14岁)乘坐电梯时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


根据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此前报道

11月2日,江西景德镇,有网友发视频称,乐平一小区内,一名小女孩进入电梯后被一名男孩捂嘴控制约2分钟后被抱出电梯。网友称,幸好女孩被抱出后有人看到,男孩才将女孩放了。该网友还称女孩家长报警后,涉事男孩因不满14周岁很快被放出。


11月4日,记者联系上该视频发布者,其和小女孩父亲在同一个业主群,了解到此事是发生在他们小区,小女孩所住楼的电梯里,“肇事者是尾随一并进的电梯,进去电梯后就开始试图捂晕女孩,其间电梯门开了,肇事者立马关上电梯,并按1楼。到达1楼后把女孩抱了出去,女孩家长说是因为肇事者路上遇见路人,估计是心里慌乱,才把女孩放了。”

而据该网友提供的业主群聊记录,小女孩仅7周岁,小女孩家属称,事发后自己报警,但是涉事男孩不到24个小时就被放出来,因为他14周岁未成年,不负刑事责任。“施暴者没有24小时就放出来了,父母那边不作为,没有态度,我每看一次视频我心里都害怕极了。”

4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女孩母亲,其告诉记者,他们与男孩并不认识,但男孩也是同小区住户。“女儿今年二年级,前一晚还做了噩梦,今天没去上学。”

小女孩母亲表示,女儿当时被捂住后有些窒息,“晕了一下,几秒钟之后就醒了”。涉事男孩抱着女儿走出单元门时,刚好有人路过,女儿也在哭,涉事男孩害怕就把她放下来了。

女孩母亲回忆事发,当天女儿回家后大哭,说有人掐她脖子打她,随后调监控报警。“和对方家长见上了,但是态度不是很好,也没什么道歉,赔偿也没有。”

女孩母亲说,“一开始以为是成年人,但抓到后是未成年人,第二天就放了。”小女孩母亲还表示,正准备起诉。对于此事应该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

4日,当地辖区警方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公安机关目前已对该事件进行处理,涉事男孩已受到处罚。目前双方家属未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

来源 / 新闻晨报、乐平市公安局、大皖新闻、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 / 翟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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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校 /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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