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巩固优化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提升行动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交通法律法规,南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科圣大道与234省道交叉口南、237省道闫庄与华庄路段、科圣大道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上述位置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记录,现予以公示告知。
自公示之日起5日后正式启用,启用后第一个月首次违法只提示不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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