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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通报
近日,有媒体反映“我院医师私收费”一事,我院高度重视,责令医务科、办公室立即进行调查落实。经查,患者王女士,于2024年6月18日在我院妇产科放置宫内节育器,并将手术费300元以微信转账形式交于医师杨秀萍,该医师未将费用上交医院,属于私收费。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按照我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杨秀萍予以诫勉谈话,杨秀萍将私自收取的300元全额上交医院,并处以私收费金额3倍罚款,并写书面检查一份。我院对杨秀萍进行了全院通报批评并停职15天,同时将线索移交上级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通过对杨秀萍私收费一事,我院引以为戒,加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培训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态度,为广大患者更好地提供服务,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各项工作开展监督。
应县中医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