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浩,男,1991年8月28日生,2015年12月进入水上公交工作,现“关羽号”船长,11月23日晚21点31分在建设路和七一路交汇处的春秋西码头,水上公交公司值班船长安浩通过三分钟的黄金救助,挽救了一名17岁少年的宝贵生命。
该事情发生后,许昌水上公交公司高度重视此事,水上公交公司总经理张蓓莉在码头带领水上公交全体员工对“关羽号”船长安浩进行了表彰大会。
首先水上公交安全处负责人张鹏向水上公交全体员工讲述了安浩同志勇救落水人员的事迹,并表示水上公交一直以来宗旨就是认真践行“亲情、安全、满意”的服务理念。
水上公交总经理张蓓莉表示近期公司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整,为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这一目标,以不断强化安全管理理念为抓手,以调整安全值班制度为切入点,逐步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我们要坚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动摇,在发生各项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按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响应。此次事件中,安浩同志反应迅速、救助及时,安全处、综合办在事发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积极协助110、120完成救助,很好的向外界展示了瑞贝卡水上公交的责任与担当。为表彰先进、弘扬水上公交精神,公司今天对安浩同志进行了表彰,希望被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共同推进水上公交更好更快的发展。
对于安浩同志的见义勇为,许昌市水上公交公司决定授予安浩同志2000元奖励,并颁发见义勇为奖。并号召全体员工向安浩同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