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水平,11月8日,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活动及集中教育、公益活动。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心理疏导以“打开心门、走向正途”为主题,西藏自治区心理卫生协会、佑宁心理中心张艳青老师通过面对面授课,从一系列案例、测试、互动入手,带领矫正对象通过游戏轻松心情,迅速融入团体,用心感受和体验,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自我探索,接纳自我,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打开心结,放下包袱,通过环环相扣的引导,使社区矫正对象懂得了如何进行自我调适,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保持阳光心态,增强自信,积极面对困难和挫折,勇敢追求全新自我。
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县司法局局长扎西顿珠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乱占耕地建房、网络舆论等法律法规。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后果作了重点强调,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认清自己的身份,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服从管理,不抱侥幸心理,吸取教训,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
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会后矫正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次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清扫辖区沿路垃圾、枯枝落叶,在活动中,矫正对象干劲充足,团结协作,听从分配,圆满完成了此次公益活动的任务。通过此次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体意识和服从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以更加乐观的状态融入社会。
终审:刘艳艳
复审:张娣
初审:德吉卓嘎
编辑:次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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