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昌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大力培育和弘扬“三个精神”<决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培育和弘扬“三个精神”的《决定》走深走实。
强化思想引领,让“三个精神”植根职工群众
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决定》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贯通融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教育职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染职工,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职工,用先进文化凝聚职工。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设宣传专栏,深入持久宣传《决定》的重大意义、“三个精神”的科学内涵,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模工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等宣传教育活动,以演讲、征文、视频展播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劳模工匠的先进事迹,坚持用“三个精神”感召职工群众,带动更多职工群众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以实际行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实践贡献力量。
担当使命任务,让“三个精神”汇聚奋进力量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制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推广金川集团公司产改工作先进经验,推动产改工作向基层延伸、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拓展,把更多优秀人才吸纳到产业工人队伍中来。
聚焦金昌培育打造“2+4”现代化产业集群,在化工循环、数字经济、新能源、菜草畜等重点产业链,每年开展不少于30场(次)的引领性、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组织职工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网上练兵活动,深化拓展小改革、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大力开展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先进技术操作法、技术创新项目征集评选工作,常态化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
以劳模创新工作室为载体,采取拜师学艺、技术培训、技能交流等多种形式,发挥劳模“四个带头”作用。即:劳模带头掌握新知识、增强新技能;带头搭建劳模开路、职工参与的创新平台;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影响一批、带动一片;带头传播社会正能量;鼓励有条件的劳模带头创业。
常态化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助农行”活动,持续放大劳模工匠示范引领效应。加大对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权益的维护力度,推进“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重点为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办理民生维权案件,有序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劳动用工法律体检等工作。
叫响擦亮“四送”、职工医疗互助等工会品牌,大力推进服务阵地建设,建好用好工人文化宫、劳动文化公园、职工服务中心、工会驿站、职工书屋、爱心托管班等,促进职工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职工群众。
健全工作机制,让“三个精神”持续弘扬传承
健全劳模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共同参与的劳模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修订完善《金昌市劳模管理暂行办法》,对劳模管理服务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企业四级管理体系,对各级各类劳模分门别类、系统建档,实现劳模管理全覆盖。
完善劳模培养选树机制,对在群众性职工劳动竞赛活动中获得表彰的“技术标兵”“创新能手”“工人先锋号”“劳动关系和谐明星企业”、技术创新攻关优秀项目代表等纳入劳模后备人选信息库管理,优先作为劳模工匠培养和选树对象;大力实施“十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激励更多职工由“工”变“匠”。
落实劳模关爱帮扶机制,着力解决劳模遇到的就医看病、子女就业、户口住房等困难和问题,,做好劳模“三金”发放、疗休养工作,为劳模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再立新功创造条件。(王黎奎)
编辑 | 苏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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