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调整门诊诊察费
(挂号费)报销政策的通知
依据内医保办字【2024】97号和兴医保发【2024】120号文件规定,于2024年10月20日开始,取消二、三级医院职工医保和异地就医的门诊诊察费(挂号费)的单行支付政策,职工医保的门诊诊察费(挂号费)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居民医保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报销比例由80%调整为50%。请广大就医患者悉知!
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门诊诊察费(西医)15元,普通门诊辨证论治中(蒙)医17元。
2.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西医)20元,副主任医师门诊辩证论治中(蒙)医22元。
3.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西医)30元,主任医师门诊辩证论治中(蒙)医32元。
4.急诊诊察费30元。
5.简易方便门诊诊察费5元(慢性病仅开取处方药,按简易方便门诊诊察费收取)。
温馨提示:就医实行实名制,即时报销,为不耽误就医结算,挂号时请务必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信息来源/医保科
编辑/澈力格尔
一审/澈力格尔 二审/白嘎拉 三审/崔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