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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际居住在我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限户籍。以前已经享受过各类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补贴的对象,此次不再给予补贴。
如果老年人家庭仅选择适老辅具配置,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12月10日;如果老年人家庭选择包括了设施改造、智能监测,申请截止时间仍为11月30日。已申请的老年人家庭若申请时只选择了辅具配备,审核通过后又需要增加设施改造或智能监测设施配备的,需在11月30日前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答:为更好地体现政府对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关爱,近期省、市都提高了补贴标准。
新的省级补贴标准为:80周岁及以上的社会老年人补贴80%、自付20%,每户补贴上限3000元;60至79周岁社会老年人补贴50%、自付50%,每户补贴上限30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在3000元以内全额补贴,超出部分自付。
在省补贴基础上,我市叠加给予进一步补贴,标准为:社会老年人家庭按照自付金额的50%给予补贴,每户补贴上限15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自付金额的80%给予补贴,每户补贴上限2400元。具体补贴数额详见附表。
答:我市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将产品种类从省级的50项拓展到了60项,增加了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扫地机器人等项目。同时允许服务企业以合理市场价格(参考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在合同签订当日的售价),在目录清单确定的品种范围内,根据老年人家庭要求代为采购,进一步拓展老年人选择空间。
答:老年人家庭可通过“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或“苏服办”APP—“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提出改造申请。
如果老年人家庭仅选择适老辅具配置,只需要准备老年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如果老年人家庭选择设施改造、智能监测、辅具配置,申请前需准备:老年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改造房屋房产证明材料照片;若房产证上没有老年人的名字,还需要准备改造房屋产权人授权书照片(模板可在“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中“申请指南”—“材料准备”中下载)。
答:老年人不熟悉操作电子设备和软件,可由老年人亲属、社区工作人员、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人员等代为申请。代申请人须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承诺代申请情况属实,并上传申请改造老年人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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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发布
编辑:张亚辉
校对:王泽林
审核:韩冰
监制:王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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