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拘!

美食   2024-11-04 17:03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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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一旦在路上发生碰撞、自燃

极易引发爆炸

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非法买卖、运输、储存这类危险物质等
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宝丰县公安局及时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2816时许,宝丰县公安局接县城市管理局移交吕某某非法储存燃气案,交接后,肖旗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工作。

经调查,10 1211时许,吕某某在宝丰县肖旗乡韩店村一道路南侧停放的银色五菱牌面包车上,装载有50公斤满瓶液化气瓶两个、充气机一台,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泄漏或碰撞,后果不堪设想。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该车辆驾驶人吕某某在未取得运输危险物质的相关许可证等合法运输资质以及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非法运输液化气并售卖液化气,非法牟利。
经讯问,吕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吕某某已被宝丰警方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运输液化气的危害


液化气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极易与周围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明火将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其经营、运输、储存必须经由取得相应资质和许可的单位进行,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处理。任何车辆在运载危险品时必须持有重化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司机也需培训上岗,且在运输过程中一定要有持押运员证的押运员陪同。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液化气会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用气安全
通过正规途径灌装、购买各类燃气

未取得行政许可

从事瓶装液化气充装、运输

销售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也请广大群众

如发现类似情况应及时

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拨打110报警

来源:平安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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