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为检验全省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能力,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每种防空警报的间隔时间为3分钟。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熟悉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